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被处6万罚款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 2018-03-26 14:48:59 ) 来源:四川在线

基本案情:2017年4月,新浪微博“最自贡”发布了“昨天在华商某面包房拍到的视频,员工们把恒温箱里面糕点底部的标签撕掉又放了回去。这是一个什么套路?”的视频,视频内容显示该店营业员正在撕下店内糕点底部的标签。自贡市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遂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店吧台展示柜摆放有54个“日式轻芝士蛋糕”,其中11个在揭开盒子底部的纸质标签后,仍可见同材质的纸质残片。经查,该店违法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情况属实,涉案物品货值金额共计6601元。

处理结果:自贡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该面包店上述行为属于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法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并处罚款6万元。

宣传意义:为减少成本、增加收益,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存在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故意更改生产日期(推后生产日期),导致食品保质期“延长”,客观上所经营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可能变质。对于未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一经发现,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案由于引发网络舆情,监管部门快速回应,依法调查处理,合理裁量,最终及时控制网络舆情不良影响,树立食品监管正面形象,有利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的形成。

编辑:杨国庆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