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石宝工商所查处2起销售摩托车虚假宣传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 2018-01-16 17:25:20 ) 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汪滔 刘宗勇) 2018年1月8-9日,古蔺县工商质监局石宝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中,对古蔺皇华-铁厂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清理,发现涉嫌虚假宣传户外广告2幅。

经查,执法人员发现的2幅户外广告均为宣传广告主经营、销售的摩托车,其中使用了“高端摩托典范”“0首付 0元即可把车骑回家”等引人误解的宣传用语。目前,石宝工商所已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上述2幅涉嫌虚假宣传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在此,提醒广告发布者: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编辑:庞山岚 [关闭窗口]